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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消息 據華西都市報報道:5月23日,有網友在網絡論壇發帖稱,四川瀘州市合江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許江帶女下屬開房弄丟配槍,並長期與女下屬保持不正當關係,以及與合江一家汽車修理廠有不正當利益輸送關係。24日,合江縣公安局副局長陳獻輝表示,目前縣紀委已經介入調查,許江及網帖中所說的女協警李某某暫時不能接受記者採訪。
  不是丟槍是“失控”?
  陳獻輝介紹,4月26日,合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許江到瀘州辦理私事。當日下午2點34分,許江入住瀘州市江陽區酒城賓館915號房。入住後,許江將其攜帶的公務用槍放在房間枕頭下麵。下午6點30分,許江因與朋友會面匆忙離開賓館,將他攜帶的公務用槍滯留在了枕頭底下。
  “晚上7點6分,賓館的服務員例行整理房間時,發現了許江留在枕頭下的槍,於是撥打了110報警。”晚上8點左右,許江回到了915號房,此時的槍支仍原樣擺放在枕頭下。
  “當日我局即決定許江停止執行職務,並對其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問題立案調查。”陳獻輝說,許江4月26日未值班也非工作需要,攜帶公務用槍,並於當日下午入住酒城賓館,違反了《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並且在許江本人離開賓館後,對其攜帶的槍支暫時性失控。
  5月15日,被停職檢查20天的許江復職,但沒有再配槍。
  對於“丟槍”一事,陳獻輝表示,許江一事並不是“丟槍”,而是槍支“失去控制”。“從許江離開賓館到找到,應該說槍支一直都處於民警的可控範圍內。當時打掃衛生的保潔員並未動那把槍,如果她動了,拿走了藏起來,那就是‘丟槍’了。”陳獻輝說,槍支失去控制的時間應該就在許江離開房間和派出所民警趕到的時間內。
  不是開房是“辦事”?
  對於網帖中所提到的“許江長期與女下屬保持不正當關係”以及“許江與合江縣騰飛汽車修理廠有不正當利益輸送關係”的問題,合江縣委已於前日介入調查。陳獻輝稱,若查證屬實,將依照相關規定對當事民警進行嚴肅處理。
  “經過我們對當事兩人的調查,以及之後的走訪,當事人沒有承認他們發生了關係,我們也沒有證據來證明當天兩人發生了關係以及有所謂的不正當關係。”陳獻輝告訴記者,許江的小孩想到瀘州某學校讀書,托李某某(女協警)一位在該學校教書的朋友瞭解情況。當日,李某某確實進入了許江所在的915房間,但由於李某某的朋友並沒有露面,一小時後,李某某離開了賓館。
  (原標題:交警副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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